不能提供不随行孩子证件和体检的建议

收到安家信后紧跟着是要求提供不随行孩子的出生证明、照片和体检。 孩子和前妻生活,前妻是孩子的唯一监护人。经过多次沟通,前妻不配合孩子的证件和完成体检。 提交申请时,关于这个问题提交了解释信。但是officer仍然要求补充孩子的证件和体检,这是代表解释信没有让officer满意?还是代表什么? 继续沟通后,仍然不能提供不随行孩子证件和体检,应该及时解释?是不是有必要准备律师见证宣誓书,放弃以后申请团聚,相对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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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加拿大移民部要求提供不随行孩子的身份证明和体检是很常见的要求。如果你的前妻不配合提供这些文件,这可能会对你的申请造成延误或影响。提交解释信是一种解释情况的方式,但是移民官仍然可能需要更多的文件来确认孩子的身份和健康状况。

在与移民官继续沟通之前,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与前妻再次沟通并解释申请团聚的重要性,以便她能够配合提供所需文件。如果可能,可以尝试与前妻协商并制定一个解决方案。

2. 如果无法获得前妻的合作,你可以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律师可以帮助你评估情况,并提供相关法律建议和可能的解决方案。他们可以协助你准备支持文件,并在需要时提供法律代表。

3. 准备律师见证宣誓书可能是一个选择。这可以作为补充的证据,证明你的团聚申请是真实和诚实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律师见证宣誓书可能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完全取代正式的身份证明和体检文件。

总体来说,与移民官保持积极的沟通非常重要。尽可能提供所需文件,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你的团聚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