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时间计算和PGWP 有效期的问题。

您好,在曼省读一个9个月的项目。毕业后,学校只给9个月的PGWP。这个时间足够申请移民吗?计划方案是6个月工作后提交省提名。看样子时间似乎不够。有同学说,毕业后提交毕业工签审批时间,如果在工作,那这段时间的工作,也可以计入移民所需的工作时间。如果审批3个月的话,就有3+9,12个月的时间用来工作和提交省提名。这种算法正确吗?另外,如果是part time的工作,但是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40个小时,可以被认定为full time,被移民局认可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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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曼省完成一个为期9个月的项目后,获得了9个月的PGWP。根据移民规定,您需要有足够的工作经验才能申请移民。从您的计划来看,您打算在毕业后工作6个月后提交省提名申请。

关于毕业后提交毕业工签的审批时间和在工作期间的工作经验是否计入移民所需的工作时间,我有以下解释:

1. 毕业工签(PGWP)的有效期是从毕业时开始计算的,一般与您所完成的项目的长度相等,最长不超过3年。在此期间,您可以合法地居留和工作。

2. 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提交省提名申请,根据加拿大移民规定,正式获得提名之前的工作经验通常无法计入移民所需的工作时间。因此,您在毕业后的工作经验只有在获得提名后,移民局批准您的省提名申请之后,才会被计算为移民所需的工作经验。

3. 关于part-time工作是否可以被认定为full-time,移民局通常根据每周工作的小时数来判断。如果您的part-time工作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40个小时,移民局可能会认定您的工作经验为full-time。然而,具体情况还是需要根据移民规定和要求来确定,请务必与相关的移民机构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综上所述,根据您的计划,毕业后的工作经验只有在获得省提名并移民局批准之后才会被计入移民所需的工作时间。因此,建议您在制定移民计划时仔细考虑时间的安排和移民政策的要求,以确保您能够满足移民所需的工作经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