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E的NOC问题

想问一下,之前在国内的工作职位是Mechanical Engineer, 现在在加拿大的工作职位是Industrial and Manufacturing Engineer,两者应该都是属于NOC0/A/B的职位,但是职位不一样,这样在国内的工作经验也是认可的吗?国内的职位和加拿大的职位只要都属于EOC0/A/B就可以还是一定得一样的职位EE才认可?

加拿大EE系统(Express Entry)是根据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的工作经验进行评分的。在EE系统中,申请人可以通过自我评估工作经验的职业分类(NOC)码,将其相关工作经验与加拿大的职业分类对应起来。

两个职位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只要它们在NOC0/A/B职业类别中,根据加拿大EE系统的要求,都可以被认可为相关工作经验。然而,请注意,在递交EE申请时,你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文件以证明你所声称的工作经验。

因此,虽然你在国内的职位是机械工程师,在加拿大的职位是工业和制造工程师,只要两者在NOC0/A/B职业类别中,且相关工作经验得到证明,都可以被认可为加拿大EE系统所要求的工作经验。

然而,在EE系统中,不同职业类别的评分以及其他因素如年龄、教育背景、语言能力等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建议您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官方指南,并咨询专业移民律师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个性化建议。